国家债务
经济学术语
国家债务是政府作为借债主体 (债务人) 所形成的债务,也指一个被继承国按照国际法而对另一国、某一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的任何财务义务。国家债务最初源于弥补财政赤字的需要,后来进一步发展成为政府主动调节经济的一种筹资手段。
分类
实践中,国家债务分为两类:
①国债。它是国家名义承担并用于全国的债务。
②地方化债务。这是以国家名义承担但是用于地方的债务。
地方债务不属于国家债务。地方债务即地方政府以自己名义承担并用于地方事务的债务。
积极意义
在市场经济中,国债具有三方面的积极意义:
①具有反通货膨胀作用。
当财政出现赤字时,若不用借债弥补,那就只能依靠扩大货币供应,就会出现通货膨胀。用国债弥补赤字属于购买力转移或结构调整,社会需求总量不变,但能防止出现通货膨胀。
②具有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的作用。
由于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高度相关,天不作美或人谋不臧将使发展受挫,或经济萧条,使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而财政支出要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虽是一个长期性的总的原则,但一经确定就有较强的刚性,难以因经济的临时或短期波动而削减,相反,经济萧条时财政收入减少了,但为了社会稳定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财政支出还得增加。国债解决了这种一减一增的矛盾,是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作用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与这种消极应付不同,国债还可以用来筹集大型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等建设需要的资金,这更是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无以替代的积极作用。
③国债及其市场的发展还能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手段。
国债本来属于财政政策范畴。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它又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三大传统手段中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对象,国债市场是实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结合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7-18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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