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作物种质保存中心
农业部于1999年3月立项批准建设的机构
国家农作物种质保存中心是由农业部于1999年3月立项批准建设,总投资2600万元,2000年12月开工,2002年11月落成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3500 ㎡,由种质保存区、前处理加工区和研究试验区三部分组成。保存区建设面积:1700 ㎡,包括17间冷库,其中5间为长期库,使用面积合计293 ㎡,9间为中期库,使用面积合计568 ㎡,3间临时库(每间使用面积36㎡)。
机构简介
主 任:李立会
副主任:王晓鸣 王天宇 卢新雄
长期库的贮藏温度-18℃±2℃,相对湿度≤50%,保存容量为20万份以上,用于长期保存全国农业植物种质资源,包括农家种、育成品种和近缘野生材料等。中期库贮藏温度-4℃±2℃,相对湿度≤50%,保存容量为40万份以上,中期库保存种质材料可随时供种分发给国内育种、科研和教学等单位使用,同时也供国际交换使用。3间临时存放冷库(+4℃)供种子临时存放使用。前处理加工区主要由种子接纳室、发芽室、干燥室、“双十五”干燥室、称重室、包装室组成。“国家农作物种质保存中心”保存设施投入使用后,加上原有的国家库长期库的40万份容量,则总保存容量达到百万份以上,基本满足30年内我国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将使得国家种质库保存的种质资源能为我国作物育种和生产发挥更大的作用。
功能与任务
1.准确、及时地向国家各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及育种等机构提供可利用的优异种质及其信息。
2.负责全国各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收集的种质资源的长期保存,并与各中心、分中心的中期保存构成互为备份的国家中、长期安全保存体系。
3.负责各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收集及其他单位引进种质材料的隔离检疫服务,确保引进资源在农业生产上的安全性。
4.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基础理论与技术的研究,探索和发展种质资源新的保存方法与技术,
5.发展和制定农作物种质资源技术规范与标准,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促进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研究水平的提高。
6.代表本国与国际上同类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及培训。
中心目前保存可供分发种质材料近10万份,包括水稻及野生稻、小麦及小麦近缘植物、大麦、玉米、大豆、野生大豆、玉米、高粮、谷子、粟稷等作物,若想索取上述作物种质材料,可来人、来函、电子邮件索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30 20:26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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