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的主要检验业务包括:车辆、农业机械、食品机械及液压元件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械、棉花加工机械及泵类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植保机械强制性认证(3C认证)检验;低速汽车《公告》产品检测;行业准入检测;农机产品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农机产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和农机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等。
获得国家授权的产品检验领域包括:汽车(含低速汽车)、
汽车零部件、农用排灌机械及泵产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收获和场上作业机械、食品加工机械、耕整种植机械、植保机械及节水灌溉设备、温室设备及园林机械、饲养及饲料加工机械、液压元件等五十七类产品。授权证书编号:(2009)国认监认字(041)号,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009001143Z。
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一个全面开展农机产品检验业务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质量技术归口管理的综合性国家级质检机构,在承担各类型农机产品大量质检业务的同时,还承担了上级质量主管部门委托的多项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立在我中心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农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管理工作,全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农机行业产品质量调研工作等。长期以来,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始终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在农机产品检验领域中的主要技术支撑机构。
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严格按照ISO/IEC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和《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标准运作和管理。为了实现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精心打造优良实验室品牌的工作目标,通过不断改进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和《
作业指导书》等),建立起一整套符合自身情况并充分满足标准要求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
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1000平方米,试验室5000平方米)。检测设备原值3000余万元。中心下设综合管理部、标准行业部和质量检测部等部门。其中质量检测部包含7个试验室,分别是:车辆试验室、排灌机械试验室、耕作与植保机械试验室、收获与场上作业机械试验室、饲料加工与饲养机械试验室、食品与农副产品机械试验室、液压元件试验室。拥有各类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三百多台(套)。设有专门办公地点和对外通讯联络设备。有专用的检测作业设施。能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检测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