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
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
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2010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
国务院常务会议。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一)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二)扩大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
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
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
教育公平,提高
劳动者素质,会议决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
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
西藏及
四省藏区、新疆
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024年10月1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到2025年,还将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并扩大资助范围。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