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候标志,是指由独特的气候条件决定的气候宜居、气候生态、农产品气候品质等具有地域特色的优质气候品牌的统称,是衡量一地优质气候
生态资源综合禀赋的权威认定,是挖掘气候生态潜力和价值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工作,能够引导人们科学认识气候、主动适应气候、合理利用气候、努力保护气候。国家气候标志评定,有助于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挖掘气候价值,保护气候生态环境,创新气候服务模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8年5月,浙江省建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通过专家评审,成为我国首批获得“国家气候标志”的城市。其中,建德市被评定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阿尔山市被评定为“中国气候生态市”。
2018年7月,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来自气候、生态、环境、地理等领域专家,对
国家气候中心编制的《广西恭城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符合气候宜居标准,建议授予“国家气候标志”。
国家气候标志评定分为三大类:气候宜居类、气候生态类、农产品气候品质类。评定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初评、评估、评审、授予五个环节。专家通过对气候宜居、气候生态、农产品气候品质三类气候品牌制定的评定指标进行分析研究,逐一评定等级,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由专家组评审通过,经
国家气候中心最终评定后,将授予“国家气候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恭城县也成为继浙江
建德市和内蒙古
阿尔山市后,第三个获得国家气候标志的市县,也是全国首个气候宜居县。
截至2018年12月,已有22个市县获评国家气候标志:浙江建德、广西恭城、广东连山获得气候宜居类国家气候标志;内蒙古阿尔山、浙江宁波四明山、浙江安吉、浙江黄岩、吉林集安、新疆阿勒泰、浙江三门、云南永德、重庆酉阳、新疆温泉、内蒙古牙克石、福建福州、广东徐闻获得气候生态类国家气候标志;宁夏中宁枸杞、浙江建德苞茶、湖南邵阳油茶、浙江苍南四季柚、陕西
眉县猕猴桃和凤县花椒获得农产品气候品质类国家气候标志。
“
中国气候好产品”是国家气候标志的子品牌,评价对象为来源于农业未经加工、生理生化指标未发生改变的种植业初级产品。申报国家气候标志的农产品,应满足农产品品质突出,理化指标特色鲜明;农产品品质特色主要取决于当地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气象条件;农产品种植技术、质量安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等条件。对特定区域特定农产品品质的关键理化特征受天气气候条件影响等级进行评价,评价等级达到“优”或“特优”的,授予“中国气候好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