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
国家知识产权局,由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2018年11月15日《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114号)规定,将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是
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
2019年3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19〕19号)规定,商标局主要职责为:承担商标审查注册、行政裁决等具体工作;参与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参与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参与商标领域政策研究;参与商标信息化建设、商标信息研究分析和传播利用工作;承担对商标审查协作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商标审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2019年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19〕19号)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编制405人。
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设有18个审查辅助部(包括商标审查辅助一部、商标审查辅助二部、商标审查辅助三部、商标审查辅助四部、商标审查辅助五部、商标审查辅助六部、商标审查辅助七部、商标审查辅助八部、商标审查辅助九部、商标审查辅助十部、商标审查辅助十二部、国际注册审查辅助部、商标异议裁定辅助一部、商标异议裁定辅助二部、商标异议裁定辅助三部、商标异议裁定辅助四部、商标申请受理划分卡辅助部、计算机系统管理辅助部),由商标局相关处对口领导、管理,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进行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