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载体:记录
军事秘密的载体。通常是记载军事秘密信息的纸张、磁性载体及光盘等各类载体介质。
历史上用作秘密载体的有金器、竹简、木牍、丝帛等材料,现代条件下秘密载体通常包括纸介质、磁性介质及光盘等三种形式。纸介质是以纸张等形式记录军事秘密的文件与资料。磁性介质是以
磁性材料记录秘密信息的载体,包括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及录像带等。光盘是以激光信号记录、数字形式存储和传输秘密信息的载体。
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①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保密(定点)单位或场所完成秘密载体的制作,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使用电子设备制作秘密载体时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②收发秘密载体,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逐件清点与核对,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分发,不得擅自扩大发放的范围。③军事秘密载体在外出携带、传递与运输时,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严格的保护防范措施,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由军队专门部门完成秘密载体的传递、运输,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特殊情况下秘密载体的自行传递、运输,必须选定安全的交通路线和工具。向境外邮寄、携运秘密载体必须通过外交信使传递或按照有关密件、密品出境管理规定处理。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时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④复制军事秘密载体时履行权限审批制度和登记手续,指定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完成,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印章,并视同原件管理。⑤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报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按其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实施管理,确保载体安全。⑥军事秘密载体保存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加强管理。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档案法规进行。绝密级秘密载体保存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并由专人管理。⑦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在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按照军队相关保密规定,在指定场所及时销毁,并两人以上到场监销。同时执行审核批准和清点、登记手续,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其中纸介质载体的销毁采用焚毁、化浆的处理方法;销毁磁介质、光盘等载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⑧含有军事秘密信息的设备、产品、物品等载体,外观上反映出军事秘密的属性,或通过测试、分析等物理或化学手段可获得军事秘密信息,必须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防止秘密信息的泄露,造成国家和军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