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是商都县地方政府主管税收的政府机构。
机构位置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王春晓(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庆(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长级))
梁志忠(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任向东(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国兵(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慧(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谢增平(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贾林(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育淳(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岩重(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贾奋平(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第九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