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湘潭县政府工作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是由原湘潭县国家税务局和湘潭县地方税务局合并而成。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开展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11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贺昌泰
国家税总局湘潭县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丁武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朝君、张晓峰、李湘珍、刘黎明、冯军、官红荣、袁磊、沈文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楚晓锋
参考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今日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机构职能.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县税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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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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