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是由原黄山市国家税务局、黄山市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的部门。
机构简介
按照《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黄山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并,组建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主要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
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
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现任领导
张福伟,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高级主办。
赵隆兵,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郁宏铭,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吴波,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徐长青,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吴德彬,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三级高级主办。
李芳,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三级高级主办。
胡晓为,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一级高级主办。
汪森根,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5月,荣获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13日,入选安徽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优秀单位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