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星评员
职业名
国家级星评员条件是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实质是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必备条件
(1)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续聘人员需在两年任期内无违规违纪问题;
(2)有丰富的饭店业务知识,全面掌握《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并经考试合格;
(3)有较高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4)有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
其他条件
担任国家级星评员的人员在符合必备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1)在四星级(含)以上饭店连续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5年以上,且任期内饭店经营业绩良好,在业内具有一定声誉的饭店在职经理人;
(2)理论水平较高,在饭店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院校专家学者;
(3)具有5年以上饭店运营管理经验,且任期内集团品牌声誉良好,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内、国际知名饭店集团本部部门总监、副总经理或更高级别人员;
参考资料
2013年国家级星评员换届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8 15:01
目录
概述
必备条件
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