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司函〔2013〕129号)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有关
高校和课程团队要高度重视立项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立项建设申报书中的承诺,做好课程的完善工作,确保课程按规定时间上网,并及时维护和更新
课程资源,更好地满足广大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学习需求。
教育部对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的课程,将给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
2012年5月21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将在原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通过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
本科教学工程”)支持建设500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其中,2012年和2013年重点开展原
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采取遴选准入方式选拔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应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