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信贷计划是指由人民银行综合平衡,汇总编制的全国信贷收支和货币发行或回笼的计划。它是
国民经济计划的组成部分,采取平衡表的形式,集中反映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和其他全民所有制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内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情况。表中整个金融体系的业务活动都得到了综合反映。通过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指导银行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调节与控制货币流通和资金供求,促进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编制计划的主要依据是: 客观经济规律及党和国家一定时期的方针、政策,发展国民经济的任务;
国民经济计划的有关指标及其要求;上期计划执行情况及历史经验数据,并考虑货币资金运动的新情况、新特点。编制计划的程序是: 按经济合理增长率、物价计划上升率和货币流通速度变化,先确定
货币供应量的增长幅度,测定信贷资金来源,并以此确定贷款规模,用货币供应制约货币需求。同时,根据长短期资金来源的构成,确定长短期资金运用的比例。按照先生产后基建的顺序,先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后安排
固定资产贷款,确保货币供给的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