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
由总队级以上单位、消防救援院校的政治机关按规定制发的证件
2019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公告,决定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
证件式样
《消防员证》均为本芯式,规格为11厘米×7.5厘米,证件塑封采用阻燃
防水材料
,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制作,证件封皮颜色《消防员证》为暗红色,封面烫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徽及文字,背面凹烫“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监制”字样,内夹单页折叠式证芯。
《消防员证》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单位、职务、衔级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
《消防员证》编号采取“应急消”冠字头加8位数字的编号形式。
发放对象
《消防员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的消防员。
使用管理
《消防员证》证件封皮、证芯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统一印制。
《消防员证》由总队级以上单位、消防救援院校的政治机关按规定制发。各类证件在发证机关栏、个人照片处分别加盖发证单位证件专用章和制证钢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参考资料
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从2月1日启用
.新浪财经.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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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式样
发放对象
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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