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
由国务院决定成立的组织机构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是为加强对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决定成立的组织机构。
设立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103号)。
组成人员
组 长:
胡春华 中共二十届中央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
高 雨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永富 扶贫办主任
郭卫民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新闻办副主任
罗 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程丽华 财政部副部长
成 员:
孙 尧 教育部副部长
王志军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高晓兵 民政部副部长
凌月明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王志清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长
余欣荣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李 斌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晓超 统计局副局长
施子海 医保局副局长
欧青平 扶贫办副主任
程 凯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和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三)中西部22个省(区、市)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近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脱贫攻坚普查这件大事,为党中央适时宣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数据支撑。
胡春华指出,脱贫攻坚普查是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效、促进高质量脱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如期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快组建市县级普查机构,落实好工作经费,选优配强普查人员队伍。要扎实开展综合试点,对普查方案进行全面测试,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普查人员培训,确保参加普查的人员都达到规定要求。要优化普查指标设计和数据处理方法,确保科学、有效、可行。要强化普查工作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控制办法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胡春华强调,脱贫攻坚普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搞好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次全体会议
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2021年2月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后续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胡春华指出,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下,广大普查人员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普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审核处理等主要工作任务都已经顺利完成。要慎终如始地做好后续工作,形成国家脱贫攻坚真实、全面的数据档案,确保普查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胡春华强调,脱贫攻坚普查成果来之不易,必须切实用好。要及时发布普查成果,用普查这一科学权威的形式把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反映出来,真实说明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生产生活面貌发生的显著变化,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说服力。要充分运用好普查数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把普查结果作为研究谋划接续支持脱贫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参考,推动帮扶政策、资金、项目等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会议审议了普查工作情况和主要结果报告,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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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设立文件
组成人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