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
水汛[2010]14号
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于2010年1月7日正式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蓄滞洪区名录共有蓄滞洪区98处,比原名录增加1处。其中长江流域由40处增加为44处,黄河流域由5处核减为2处,海河流域由26处增加为28处,淮河流域由26处核减为21处,松花江流域增加2处,珠江流域增加1处。
历史沿革
2010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公布了《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2010年1月7日)》, 并要求有关省(直辖市)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的各项工作。
2000年5月国务院颁布《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确定了97处国家蓄滞洪区名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对13个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实施了补偿,有力地改善了蓄滞洪区运用难的状况,受到了蓄滞洪区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欢迎。
国务院相继批复了七大江河防洪规划和淮河、永定河、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对蓄滞洪区的设置进行了较大调整,迫切需要对国家蓄滞洪区名录进行修订。为此,水利部根据流域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并结合近年来防汛抗洪工作实际,在有关省(直辖市)及流域机构意见基础上,商财政部提出了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
修订后的国家蓄滞洪区名录共有蓄滞洪区98处,比原名录增加1处。其中长江流域由40处增加为44处,黄河流域由5处核减为2处,海河流域由26处增加为28处,淮河流域由26处核减为21处,松花江流域增加2处,珠江流域增加1处。此外,淮河流域的上六坊堤、下六坊堤、石姚湾、洛河洼、方邱湖、临北段、香浮段、潘村洼等8处蓄滞洪区虽不再列入国家蓄滞洪区名录,但在规划工程完工前,遇大洪水时若分洪运用,仍参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给予补偿。
目录内容
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
(2010年1月7日)
围堤湖、六角山、九垸、西官垸、安澧垸、澧南垸、安昌垸、安化垸、南顶垸、和康垸、南汉垸、民主垸、共双茶、城西垸、屈原农场、义和垸、北湖垸、集成安合、钱粮湖、建设垸、建新农场、君山农场、大通湖东、江南陆城、荆江分洪区、宛市扩大区、虎西备蓄区、人民大垸、洪湖分洪区、杜家台、西凉湖、东西湖、武湖、张渡湖、白潭湖、康山圩、珠湖圩、黄湖圩、方洲斜塘、华阳河、荒草二圩、荒草三圩、汪波东荡、蒿子圩。(共44处)
北金堤、东平湖。(共2处)
蒙洼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老汪湖、泥河洼、老王坡、蛟停湖、黄墩湖、南润段、邱家湖、姜唐湖、寿西湖、董峰湖、汤渔湖、荆山湖、花园湖、杨庄、洪泽湖周边(含鲍集圩)、南四湖湖东、大逍遥。(共21处)
永定河泛区小清河分洪区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兰沟洼宁晋泊大陆泽、良相坡、长虹渠、柳围坡、白寺坡、大名泛区、恩县洼、盛庄洼青甸洼、黄庄洼、大黄铺洼、三角淀白洋淀、小滩坡、任固坡、共渠西、广润坡、团泊洼永年洼献县泛区崔家桥。(共28处)
月亮泡、胖头泡。(共2处)
潖江。(1处)
以上合计共98处。
此外,淮河流域的上六坊堤、下六坊堤、石姚湾、洛河洼、方邱湖、临北段、香浮段、潘村洼等8处蓄滞洪区虽不再列入国家蓄滞洪区名录,但在规划工程完工前,遇大洪水时若分洪运用,仍参照《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给予补偿。
参考资料
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1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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