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履行国务院赋予其“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职能,做好受理用户、消费者质量申诉,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接受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组织质量鉴定,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的质量申诉信息等工作而成立的机构。
机构介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设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负责管理,具体承办申诉处理、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的日常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在行政上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领导,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的法人代表;业务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予以归口管理,对外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名义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一、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移送、催办等项工作。
二、调解产品质量纠纷
1、负责受理并调解重大的产品质量纠纷;
2、负责对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有关咨询问题的答疑。
三、接受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
1、负责解答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的相关问题;
2、负责向委托人介绍和推荐检验机构、技术专家;
3、受委托人的委托,组织管理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质量申诉信息
1、收集并定期汇总分析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申诉的信息;
2、建立产品质量申诉档案;
3、编制质量申诉简报。
五、参与起草产品质量申诉和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方面的规章和工作制度。
六、承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临时交办的任务。
相关文件
为妥善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修订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2年12月5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询栏点击“《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参考资料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7 09:02
目录
概述
机构介绍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