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履行国务院赋予其“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职能,做好受理用户、消费者质量申诉,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接受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组织质量鉴定,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的质量申诉信息等工作而成立的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设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负责管理,具体承办申诉处理、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的日常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在行政上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领导,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的法人代表;业务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予以归口管理,对外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名义开展工作。
为妥善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修订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2年12月5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