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于1995年由
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设置于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内。
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于1995年由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设置于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内。中心拥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442万元,检验用房积480平方米,拥有价值 160 万元的 Trace Scan 质量扫描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Quan-X 荧光能谱仪等离子色谱仪、钻石刻字仪、钻石切工检测仪等一大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进口大型成套精密检验仪器设备,在同行中处于领先的地位,尤其是在贵金属材料及制品方面的检验能力已达国际先进水平,是
上海黄金交易所铂金交易唯一指定的质检机构。在检验项目上不断扩大,并对稀有金属,微量元素,痕量元素的分析上进行深入研究。目前开展等离子光谱法的杂质检验,火试金法、
化学分析法等主含量检验及 X 荧光光谱法等无损检验,形成了较完整的检验体系。2000年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计量认证(CMA)、质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
2000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中心的环境改造,按照国家实验室的要求,对现有实验室进行了重新规划和布置,将检验区域和办公区域完全分开,新增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使中心的检验能力和环境都上了一个新台阶,进入了一流大型实验室的行列。
中心是全国
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参与贵金属首饰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受到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托,承担了《等离子光谱测定铂首饰》及《金箔(膜)画》标准的起草工作(正在进行中)。与
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合作,研制铂首饰的标准样品。
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是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函[1993]256号文《关于筹建金银及制品等六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通知》,由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沈阳造币技术研究所建立的实验室。于1997年12月23日至25日通过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现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现场评审,于1998年取得认可证书及资质认定证书。迄今为止,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是全国金融系统唯一一家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是由国家质检总局经过审查依法授权的,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计量认证(CMA)、审查认可(CAL),三合一评审,是法定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中心一直秉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开展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作为
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完成好每年上海黄金交易所委托的对可提供标准金锭、银锭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并在现有检测基础上,作为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扩展对外检测业务,树立国检中心的品牌形象。建立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网站,提供平台,提高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的知名度。
贵
金属制品具有投资收藏属性,同时具有特有的保值避险的功能,已越来越受到百姓的关注和认可。贵金属产品质量的保证成为企业经营者及消费者关注的问题。质量监督检测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是为企业经营者的品牌声誉保驾护航,各类贵金属产品均相继出现附带鉴定证书的现象。银行渠道贵金属市场,由于银行处于自身声誉风险考虑,纷纷加强了检验检测的要求。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要求在其渠道售卖的贵金属产品必须出具国家检测中心的国检证书,否则不予以准入。所以,国家贵金属市场日益壮大,贵金属化学成分检测及输出鉴定证书业务具有的发展前景。
综上所述,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在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的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改善检验手段,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把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成具有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