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时期,国共两党合作领导国民革命的国民党中央领导机关。1924年1月,国民党一届一中全会选举廖仲恺、戴季陶、谭平山三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并决定成立中央党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中央党部分设一处八部: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青年部,工人部,农民部,妇女部,调查部,军事部。委员中谭平山、林伯渠为中共党员。1926年1月,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召开,推举汪精卫、蒋介石等九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同时,中央党部人员作了部分调整,21个职务中,共产党员占17人。5月,国民党召开二届二中全会,会议通过了蒋介石提出的《整理党务案》,不准共产党员担任国民党中央党部部长。根据这一提案,谭平山、毛泽东、林伯渠、刘芬辞去所任职务。《整理党务案》通过后,国民党右派势力在中央党部占了优势。1927年3月,武汉召开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在这次会议上,经过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人士的共同努力,以加强集体领导的名义,撤销了蒋介石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会主席的职务;在中央党部,共产党人、国民党左派重新占有优势,推动国民革命在全国的迅猛发展和北伐战争的胜利。1927年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国共合作的国民党中央党部的历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