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饭店
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国民饭店,原名“国民大饭店”,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58号,建于民国十二年(1923年)。
历史沿革
民国十一年(1922年),潘子欣筹备兴建与外国旅馆同等水平的现代化高等旅馆——国民饭店。
民国十二年(1923年),国民饭店建成。国民饭店的建造,和上个世纪20年代初天津工商业的繁荣有关。那时社会名流、政界人士、商界人士来天津者日多,因此对于高档酒店的需求日益强烈。国民饭店的老板名叫潘子欣——人称‘潘七爷’。早年赴日留学,回国后迁居天津,并在天津广交朋友、投资实业。
建筑格局
国民饭店,原名“国民大饭店”,被成为民国时期天津“五星大饭店”,东临和平路,南沿赤峰道,西接辽宁路,北靠哈尔滨道。大楼坐北朝南,造型端庄、美观坚固,拥有宽阔的庭院,是天津老牌饭店中唯一可以进出汽车的庭院式饭店。刚建成时,国民饭店拥有客房160间,是当时天津餐旅界最豪华的饭店之一。
主要建筑
大门
国民饭店大门是两个高大的爱奥尼克圆柱,有壁柱的拱门,门顶部正中有古典雕花装饰,门楼的挑檐和盾饰与大楼前后呼应,使总体建筑和谐统一,上有“国民饭店”和“1923”几个鎏金大字。
主楼
国民饭店主楼为一座三层西式钢混框架结构的楼房,平顶,钢筋混凝土小肋空心砖楼板,钢筋混凝土楼顶板。原设计四层,实建三层。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底层平面基本上是直角梯形。大楼内设两个采光天井。各层房间的平面布置为:底层设有门厅、大厅、客房、会客室、中西式厨房和大小餐厅、公厕、卫生间等;二、三层设有“日”字形内廊通道,房间均沿内布置,每层有客房49间,其中包括带生间的单间或双间高级客房,还设有会议室、会客厅以及公厕浴室等。主立面横向做古典式分段:底层按基座处理,饰以横向线脚。拱券窗,墙面凹槽大块分格。二、三层为中段以方形倚墙列柱控制,上下窗户之间饰以窗眉山花,顶部一段为第四层(没建),南立面对称设计,采用纵横三段式,中间部分往里凹进,正门居中,上有中间突起的女儿墙,在回形断山花的中间嵌入盾饰纹章,顶部大挑檐。立面处理明显地受古典建筑形式的影响。
院落
国民饭店主楼前有宽阔的院落,院内有假山、喷水池和两座半球形盔顶凉亭。
历史文化
相关人物
国民饭店的老板名叫潘子欣,人称“潘七爷”,出身于苏州官宦世家的,早年赴日留学,回国后迁居天津,并在天津广交朋友、投资实业。民国六年(1917年),他与天津实业家范旭东、周作民、陈调甫等,一起创办永利碱厂。民国十八年(1929年),潘子欣与实业家陈调甫一起集资创办永明油漆厂,生产“飞艇牌”“仙鹤牌”“灯塔牌”油漆,还投资矿业、火柴等领域,成为天津一位有实力的实业家。
相关历史
民国十三年(1924年)12月4日,孙中山偕夫人宋庆龄一行莅临天津。孙中山此行是应爱国将领冯玉祥邀请,赴北京“共商国是”,途经天津而停留。当天晚上,天津各界人士在国民饭店举行欢迎孙中山茶会,孙中山委托他人参加了活动,自己因为身体不适未能与会。
民国十五年(1926年)2月9日,出席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第三次大会的58名代表曾在国民饭店二楼举行会议。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报告决议案》等28项决议草案。
民国二十年(1931年),退位皇帝溥仪的妃子文绣从静园出走,直奔国民饭店,在饭店的37号房间提出与溥仪离婚,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与皇帝离婚的妃子。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爱国将领吉鸿昌等人在国民饭店成立“反法西斯大同盟”的联络站。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1月9日,吉鸿昌在天津法租界国民饭店38号房间以打麻将为掩护,与李宗仁的代表刘少南会谈时遭暗杀受伤,而后被捕。临刑前,吉鸿昌从容走上刑场,写下了浩然正气的就义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民国二十五年至民国二十六年(1936~1937年)期间,中共天津市委秘密机关和联络站“知识书店”也曾设在国民饭店,吴砚农叶笃庄林枫等地下工作者曾在此从事秘密工作。
文物价值
国民饭店,为研究民国时期的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同时它见证了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措施
2013年1月,国民饭店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国民饭店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58号。
交通信息
自驾:自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开车前往国民饭店,路程约2.1千米,用时约11分钟。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3 09:0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建筑格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