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山东公司)是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章程》以在山东区域所属企业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股权组建的
一人有限公司, 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对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
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安全生产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主要从事电源、热源、煤炭、水资源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设备检修、科技开发以及投资等相关业务,注册资本金35亿元人民币,现有正式员工5124人。
国电山东公司现有装机总容量为634万千瓦,拥有5个发电企业:国电菏泽发电厂、国电聊城发电厂、国电石横发电厂、
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和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已开展的电源建设前期项目有国电博兴电厂筹建处、国电新泰电厂筹建处、国电胜利电厂三期筹建处、费县二期、菏泽四期、寻山一期、临沂热电、济南西郊热电、冠县生物质发电等,根据发展规划,到2010年,公司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实现区域电源点沿山东经济圈环状布局。
国电山东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坚持“做实、做新、做大、做强”的工作方针,大力弘扬“以电兴业、强企报国”的国电企业精神,依托山东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环境优势,以“发展更快、资产更优、管理更好、竞争力更强、环境更和谐”为总体目标,准确把握电力体制改革的脉搏和市场走势,科学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