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农牧场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的、拥有比较强大的物质技术装备,采用比较先进的技术和科学方法经营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一切生产资料和自然资源,都属国家所有。根据国家的计划要求和
经济核算制原则组织生产和经营。国营农牧场的建立和发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了很大作用。在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3年在江西革命根据地曾建立具有国营农场性质的农牧试验场、向农民推广农业生产经验,介绍科学知识;在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又创办过光华农场和南泥湾垦区;
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在
东北、
华北老解放区,建立了一批国营农场。
建国后,国营农场在全国各地得到普遍发展,成为
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营农场有各种不同的类型:有以种植粮食为主的谷物农场;有以生产水果为主的园艺作物农场; 有以饲养畜禽为主的各类畜牧场;有以培育动植物优良品种的良种繁育场等。国营农牧场一般都实行专业化与综合发展相结合,逐步向
农工商联合企业方向发展。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农畜产品商品基地,积累机械化农业生产的经验,给集体农民以技术指导和示范支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