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工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的通称。国家直接经营的工业企业的总称。依据企业的归属及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的不同,国营工业分为中央国营工业和地方国营工业两大类。国营工业的基本特征是“国有国营”,即所有权与经营权都集中于国家或主管部门手中,国家或主管部门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代表全体人民行使
经营管理权。国家直接经营的工业企业,其产品往往关系到政权的稳定、国防的巩固及整个社会的国计民生,因而“国有国营”企业的生产具有极高程度的国家性和统一性。
中国国营工业来源于:①最早出现于老解放区的公营企业;②建国初期没收
官僚资本主义的工业企业;③民族资本主义工业,通过公私合营转变为国营工业;④生产技术条件较好的
集体所有制工业过渡为国营工业;⑤建国以来国家投资新建的工业。
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国营工业,通常称为
国家资本主义,是政府投资兴办或从私人工业中收买接管过来的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受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自由竞争规律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