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包括:企业活动与所在国政策的关系,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情报公开、资金周转、课税、劳动、技术转移等有关规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从民间企业团体到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组织,都希望建立共同遵守的国际投资行动准则,例如1966年加拿大政府发表的为控制美资企业活动的《外国投资行动准则》、1972年太平洋地区经济理事会通过的《关于国际投资的太平洋地区宪章》、国际商会发表的《国际投资指南》等。联合国于1974年建立了“跨国公司委员会”,同年12月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之后,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基于
七十七国集团的要求,讨论了制定《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的可能性,主要目的是制定向发展中国家海外投资有关的技术援助与
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准则。1975年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设立了“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委员会”,并于1976年通过了《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