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规则(Radio Regulation)
国际电信联盟对国际无线电通信管理的基本法规之一。
发展历程
2024年8月28日,国际电信联盟(简称国际电联)发布了最新版本的《无线电规则》。该文件是管理全球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使用的国际条约。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2024年版是各方经过四年的协商达成的,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内容解读
《无线电规则》2024年版确定了新的频谱资源,以支持技术创新,深化全球互联互通,提高了天基无线电资源的可及性和公平使用,并加强了安全性。
国际电信联盟秘书长多琳·伯格丹-马丁表示,《无线电规则》2024年版标志着技术世界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随着技术进步和对频谱需求的增长,该国际条约得以继续更新,以适应新的无线电通信服务和应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服务之间的干扰,并确保公平获取这一重要资源。
规则修订
2023年12月,2023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举办,大会修订了《无线电规则》,对国际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调整并制定相应的规则程序,以使有限的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得到更加公平、合理、经济、高效的开发利用。
修订内容
经过4周的讨论和磋商,本届大会完成了新一轮对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的修订,就新增IMT(5G/6G)频率划分、全球水上遇险与安全系统新增卫星系统、高空平流层电台、星载航空专用通信、无人机卫星测控、空间天气传感器、空间业务规则等议题达成了共识,以支持技术创新,深化全球连通,强化海上、空中和陆地安全,促进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公平获取和高效利用。
WRC-23批准了43项新决议,修订了56项现有决议,删除了33项决议。大会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在世界或区域范围内为IMT(5G/6G)新增划分了包括3300-3400MHz、3600-3800MHz、4800-4990MHz和6425-7125MHz频段(6GHz)的频谱资源。其中,在中国主推的6425-7125MHz频段,首次在全球大部分国家为IMT(5G/6G)新划分了6425-7125MHz频段共700MHz带宽的中频段频谱资源,为促进全球5G/6G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宝贵的资源基础。二是在推动北斗短报文服务系统加入全球水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大会通过了临时性的规则条款,有条件认可北斗短报文服务系统用于GMDSS服务。三是完善了卫星频轨资源开发利用国际规则,在低轨卫星轨道容限,大规模低轨星座分阶段部署,保护静止轨道卫星的磋商机制,Ku、Ka频段动中通地球站使用,以及星间链路新增频率划分、使用规则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新决议,为卫星互联网发展提供国际规则保障。四是为40-50MHz频段范围内星载对地探测雷达新增了卫星地球探测次要业务频率划分,用于开展沙漠地下水、沉积物和极地冰盖等探测;在14.8-15.35GHz频段新增空间研究业务主要划分,以提升空间科学业务研究的数据回传效率和应急处置能力;在239-247GHz频段新增卫星地球探测业务(EESS)(无源)主要划分,用于开展冰云探测,为准确开展气象预报和应对气候变化奠定基础;规范了37.5-38GHz频段非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固定业务空间电台,以保护36-37GHz频段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免受非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固定业务空间站的影响。五是确定了2 GHz和2.6 GHz频段用于高空平台电台的IMT基站(HIBS),有助于弥合偏远和农村地区的数字鸿沟;通过了15.41-15.7 GHz和22-22.2 GHz频段新增航空移动业务划分,以促进非安全航空应用;允许41个国家获得新的可用于卫星广播的轨道资源,推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公平、合理开发利用。六是为低轨航空卫星移动业务划分了117.975-137MHz频段新频率,以加强飞行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在海洋和偏远地区的地空专用通信。加强1240-1300MHz频段内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频率使用对同频段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的干扰保护。认可国际计量局(BIPM)到2035年采用协调世界时(UTC)作为事实上的时间标准。
规则内容
为防止无线电台(站)间的有害干扰,规定9KHz至400GHz频率范围内按地域和业务种类划分频带;规定各种无线电台(站)使用频率和对地静止卫星轨道的协调、通知和登入国际频率总表的程序以及这些台(站)的技术和操作标准;对安全通信(包括遇险呼救信号)的操作和电台的识别等作了特别规定。最早的无线电规则是1906年在柏林国际无线电大会上制定的《国际无线电报规则》。1932年在马德里会议上制定了新的无线电规则。自1972年恢复了我国在国际电联的合法权利之后,我国多次派代表参加无线电规则的修订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