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条约
国际环境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国际环境条约是国际环境法的主要渊源之一。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依据国际法缔结的有关保护地球环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的总称。包括有关保护地球环境的条约、公约、协定、议定书等。
它确定缔约方在条约所针对事项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缔约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条约缔约方的范围,分为全球性条约和区域性条约两大类。前者是所有的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皆可成为缔约方的条约,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年)。后者是只有一定特定地理区域的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才能成为缔约方的条约,如欧洲国家间的《远程越境空气污染公约》(1979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8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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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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