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第二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后着手筹备,1900年12月15日,根据第二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决定正式设立。由每国各派一名(后增为两名)代表组成。设书记处,选专职书记一名。执行局和书记处设在布鲁塞尔。为保证执行局成员的稳定性,执行局主席、书记处书记和财务委员等职务均由比利时代表担任。主席为
比利时工人党领袖王德威尔得,第一任书记为比利时合作社联合会书记塞维(Victor Serwy,1863—1946),1905年后是胡斯曼。该机构主要是联络机构,不是领导机构,其职责在于同各国社会党和工人组织保持联系,筹备召开代表大会和确定代表大会议事日程,建立第二国际档案,以及负责就有关无产阶级利益的重大问题发表宣言、公告、呼吁书等。根据1904年阿姆斯特丹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调解一些国家社会党内部的分歧并促成其统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和第二国际瓦解后,迁至荷兰海牙。1919年2月由伯尔尼社会党国际代表会议选出的新的执行委员会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