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良心日,联合国设立的节日,为每年的4月5日。
节日起源
《世界人权宣言》序言指出,“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此外,《宣言》第1条指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而且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要完成联合国的任务,让后代免遭战祸,需要建立一种和平文化,价值观、态度、行为应体现并激发社会互动和共享,基于自由、正义、民主、所有人权、宽容和团结的原则,同时摒弃暴力,努力避免冲突,针对冲突的根源,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问题,保证充分行使所有权利,保证充分参与社会发展进程。
联合国大会意识到,需要在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而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基础上,为稳定、福祉以及和平友好的关系创造条件,因此,大会宣布4月5日为国际良心日。
大会邀请所有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以及包括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在内的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按照所在地方、国家和区域社区的文化及其他适当情形或习俗,通过优质教育和提高公众认识活动等方式,用爱和良心构建和平文化,从而促进可持续发展。
此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41届会议认为,纪念国际良心日将有助于根据地方、国家和地区各级的文化背景,通过高质量的教育、公共宣传和活动,以爱与良心建设和平文化,请总干事在不对教科文组织正常预算构成财务影响的情况下,于每年4月5日在巴黎教科文组织总部和教科文组织总部外办事处纪念国际良心日,由会员国和其他合作伙伴参与。
同时,欢迎巴林提议根据有待达成的捐资协议,提供预算外资源为每年的国际良心日纪念活动供资;又请会员国提供预算外资金,使总干事能够确保教科文组织参与宣传和纪念国际良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