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区划,是在综合研究组成土地综合体的各种要素,特别是自然要素地域分异的基础上,考虑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其历史发展,从最大限度发挥
土地生产潜力及改善
土地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出发,对土地的合理利用方向,包括确定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的合理分配、结构和布局形式等在空间上进行的分区。
土地利用区划既是土地规划的前提,也是农业区划和国土规划的基础。包括现状区划和远景区划。前者主要是认识现状,阐明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和特点,揭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潜力;后者在于改善土地利用现状,调整现有土地利用结构,充分合理利用各类土地资源,进一步发挥
土地生产潜力。这两种区划,均按照土地利用的自然、经济条件的类似性,土地利用主导方向的相似性,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和改善途径的类似性,以及保持一定行政区界完整性的原则,根据一系列指标,分出若干等级。在土地利用区划的基础上,制订开发利用各区土地资源规划,内容包括研究土地资源的远景保证程度及改造不利条件应采取的措施,并预测其后果,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