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中央政府门发布的文件
《土地复垦编制规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而制定的,其编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土地复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规程内容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包括通则、露天煤矿、井工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项目、建设项目、铀矿等共7个部分。《规程》明确了方案编制内容和格式的一般性要求,并按不同矿种、不同开采方式和不同活动类型土地复垦工作特点,明确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7项行业标准。
第1部分:通则
文号:(TD/T 1031.1-2011)
该部分规定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方法、内容和成果要求。
该部分适用于以下损毁类型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1、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造成损毁的土地;
2、地下采矿等造成地表塌陷的土地;
3、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冶炼渣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
4、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
5、法律规定的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损毁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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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露天煤矿
文号:(TD/T 1031.2-2011)
该部分规定了露天开采煤矿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方法、内容和成果要求。
其他适用范围:烧制砖瓦、采石场、采砂场等地表挖掘、压占造成损毁土地的复垦方案编制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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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井工煤矿
文号:(TD/T 1031.3-2011)
该部分规定了井工开采煤矿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内容和成果要求。
其他适用范围:非煤井工矿山开采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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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金属矿
文号:(TD/T 1031.4-2011)
该部分规定了金属矿开采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方法、内容和成果要求。
其他适用范围:非金属矿山开采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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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项目
文号:(TD/T 1031.5-2011)
该部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以下也简称“油气”)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方法、内容和成果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下列有土地损毁的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1、已取得采矿权的油气项目(以下简称既有矿权项目);
2、申请新立、延续、变更、注销采矿权的油气项目(以下简称新立矿权项目);
3、已取得、申请新立、延续、变更、注销探矿权的油气勘探项目,按规定需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项目,参考本部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项目,可整合到相应的采矿权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中。
4、法律规定的其他造成土地损毁的跨省域油气长输管道建设、油气勘探、炼油化工等,作为单独选址的能源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适用TD/T 1031.6《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6部分:建设项目》,结合参考本部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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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建设项目
文号:(TD/T 1031.6-2011)
本部分规定了建设项目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内容和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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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铀矿
文号:(TD/T 1031.7-2011)
该本部分规定了铀矿开采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总则、程序、内容和成果要求。
其他适用范围:其他伴生放射性矿开采项目损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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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6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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