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限价
最终成交价不得超过政府设定的限价
土地限价指的是对于溢价率超过规定的土地可以终止此买卖。无论竞拍者报价如何,最终成交价都不得超过政府设定的限价。
发展历史
2016年,全国楼市升温,多地“地王”频出,当年部分热点城市比如北京,开始实行土地限价政策。
2021年开始,各地普遍设置地价上限。在自然资源部牵头下,全国22个试点城市实施住宅用地“两集中”政策,即“集中挂牌、集中出让”。当年8月,自然资源部要求集中供地城市,单宗地溢价率不得超过15%,不允许通过提高起拍价格调整溢价率,否则将严肃公开处理,严控城市楼面地价新高等。
2023年以来,多个二线城市已经悄然取消地价上限。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10月份以来,已有成都、合肥、济南、重庆、厦门、长沙、南京、福州、武汉、苏州、青岛、无锡、天津共计13城取消土地地价上限。
2023年11月,一则“北京市拟在今年第三批次供地中取消地价上限”的消息引发关注。11月7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其官方微博辟谣称,北京“取消地价上限”为不实消息。北京市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继续坚持“房地联动”,确保首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3年11月9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新一批涉宅地块的挂牌出让公告,在这一公告中明确新一批涉宅地块实行自由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这意味着杭州的土地出让规则发生了变化,不再进行摇号,并取消了地价上限。富阳、临安、临平、钱塘四区房价不再设置上限。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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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