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事
清代官名
官名。清代土府厅之第六等土官,是少数民族地区由部族首领世袭之土司文职长官,秩正九品。
清代于四川龙安府辖下置土知事一人,云南景东厅辖下置土知事一人,掌理其世袭辖地内之一应事宜, 受所隶地方府厅长官之约束。参见 “土司”及“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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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知事
.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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