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念说明:圣化sanctification一词来自拉丁文,包括两部份:sanctus (圣),及facere (作to make……)。在基督宗教的神学中,「圣化」指达到神圣的境界(成圣)的过程。
新约主张:圣神圣化了基督信徒,使之成为「圣」殿(格前三16~17),基督徒已受洗、「圣化」、成义(格前六9~11),应是圣的,因
天父是圣的(伯前一15~16;玛五48)。
在西方教会的神学中,「圣化」这名词通常意味着从
圣洗起到最后审判的过程,此即成圣(成为圣人)的过程,即一个人的生活与行为日渐肖似天主的过程。西方的神学家如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和多玛斯(Thomas Aquinas, 约1225-1274)皆采类似的看法,强调恩宠和光荣使人类能分享天主的神圣。
与白拉奇(参 113)的论争中,奥斯定认为人需要天主的恩宠才能爱天主、爱别人、守诫命和躲避犯罪(DS 225-227);显然奥氏提到的是指「圣化」恩宠。中世纪时,多玛斯在
亚里斯多德(
Aristotle, 384-322)的概念影响下,认为人性本身藉着信望爱,在其理智及意志的潜能内接受圣化恩宠(sanctifying grace),而以「受造恩宠」(created grace) (参 353)来说明「圣化」在人内导致一种真正的改变。
东方教会的神学中,常以「神化」(deification,divinization)为课题来表示天主藉着基督,在圣神内促进人类的救恩,即由于内在于人的天主圣三透过圣神的运作使人成圣、日渐肖似天主。
宗教改革家(参 273)坚称人只因信仰而成义,因受洗后贪欲,即私欲偏情仍在,故人在世上无法完全圣化;人的行为、善工都无法避免犯罪,因而拿掉了善工正义(work-righteousness)的根基。1530年《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反对隐修生活可使人成义;
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也反对那种把隐修生活的服务视为优于
平信徒生活及职责的说法。
为此,
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教导,天主恩宠在过程中藉人的自由接受引人成义与「圣化」(DS 1528);成义日增,「圣化」随之日深;受洗后仍在的贪欲来自罪且导向罪,但贪欲本身不是真实的罪(DS 1515);成义的人并非不会再犯罪。
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更教导基督徒并非因自己的善工,而是因天主恩宠藉着主耶稣而成义;因信仰的洗礼信徒成为天主子女、参与天主圣三的生活,所以基督徒才蒙「圣化」(LG 40)。梵二确认修会生活方式有为末世见证的价值,即指明此世并无永存的国度;此外也肯定普遍成圣的使命,即天主召叫所有基督徒在自己的生活方式、职位与环境内,以信仰从天父手中接受一切,并和天主圣意合作,在现世服务中,将天主对世界的爱显示给世人;那么,如此便可「圣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