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代及民国初年地方上替官府办差的人。大约相当于
秦汉时的
亭长、隋唐的里正、宋的保正。
汉·
扬雄《法言·重黎》:“或问:‘六国竝,其已久矣,一病一瘳,迄始皇三载而咸,时激、地保、人事乎?’”
鲁迅《呐喊·白光》:“第二天的日中,有人在离西门十五里的万流
湖里看见一个浮尸,当即传扬开去,终于传到地保的耳朵里了,便叫乡下人捞将上来。”
里甲制则规定以邻近的110户为一里,推举其中丁粮多的10户为里长户,轮流担任里长(又名地保或地甲)
某个保甲区内一旦出现可疑的陌生人物,第一个发现的就迅速报告保
甲长,保甲长立刻报告地保,地保再报告给
县官,县官马上采取措施.
词典上说:清朝和民国初年在地方上为官府办差的人.
(
汪曾祺):李三是{地保},又是更夫...地保所管的事,主要的就是死人失火。一般人家死了人,他是不管的,他管的是无后的孤寡和“路倒”。一个孤寡老人死在床上,或是哪里发现一具无名男尸,在本坊地界,李三就有事了:拿了一个捐簿,到几家殷实店铺去化钱。然后买一口
薄皮棺材装殓起来;省事一点,就用芦席一卷,
草绳一捆(这有个名堂,叫做“
万字纹的棺材,三道紫金箍”),用一把
锄头背着,送到乱葬冈去埋掉。
薛蟠令换
好酒.张三因称酒已沽定难换.薛蟠因伊倔强,将酒照脸泼去,不期
去势甚猛,恰值张三低头拾箸,一时失手,将酒碗掷在张三
囟门,皮
破血出,逾时殒命.李店主趋救不及,随向张三之母告知.伊母张王氏往看,见已身死,随喊禀{地保}赴县呈报.前署县诣验,
仵作将骨破一寸三分及腰眼一伤,漏报填格,详府审转.看得薛蟠实系泼酒失手,掷碗误伤张三身死,将薛蟠照过失杀人,准斗杀罪收.....知县便叫<地保>对明初供,又叫尸亲张王氏.
(
鲁迅):他决定的想,惨然的奔出去了。几回的开门之后,门里面便再不闻一些声息。灯火结了大灯花照着空屋和坑洞,毕毕剥剥的炸了几声之后,便渐渐的缩小以至于无有,那是
残油已经烧尽了。
第二天的日中,有人在离西门十五里的万流
湖里看见一个浮尸,当即传扬开去,终于传到地保的耳朵里了,便叫乡下人捞将上来。那是一个男尸,五十多岁,“身中面白无须”,浑身也没有什么衣裤。或者说这就是陈士成。但邻居懒得去看,也并无尸亲认领,于是
经县委员相验之后,便由地保埋了。至于死因,那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剥取死尸的衣服本来是常有的事,够不上疑心到谋害去:而且仵作也证明是生前的落水,因为他确凿曾在水底里挣命,所以十个指甲里都满嵌着河底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