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协作,指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区)之间进行的经济、技术、物资等方面的协作。主要形式有:物资协作技术协作和经济联合。
其中经济联合是一种在资金、技术设备、原材料等多方面的联合,包括技术扩散联合建厂、合作生产、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形式;技术协作是先进地区或企业向后进地区或企业转移生产技木和管理经验的一种合作,包括技术转让、技术输出、咨询服务、人才交流等;物资协作是地区之间的部门和企业,在物资上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而进行的协作,协作的物资包括国家给地方分成的统配物资、完成上调任务后由地方支配的产品、用地方外汇进口的物资等。地区协作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本着自愿互利、平等交换和共同提高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横向经济联系。开展地区协作,有利于加强地区经济联系,发挥各地区优势,扬长避短,促进各地区经济共同繁荣,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