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业火
佛教语
地狱业火,原来为中国佛教的用语,为地狱中最强烈的火,惩罚在阳间[冤枉无辜者]的罪过,十八层地狱的第二层,在日本佛教里,变成了女火神为了惩罚罪人的神火。在日本很多游戏中大量出现。多用于魔法技能,比普通的火温度更高,伤害更大。
字形
地狱业火的[业]是在这里是[丛]的意思,(繁体字里这两个字的字形很像)
原意
受罪者被是高是低的火苗吞噬,忍受痛苦的同时又不能解脱,只有经过七七四十九天方才原谅他的罪过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0 15:10
目录
概述
字形
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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