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奖
1997年设立的奖项
“地球奖”是自1997年由环保部直属的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和香港“地球之友”共同设立的民间环境保护奖项。
奖项具体介绍
“地球奖”是自1997年由环保部直属的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香港地球之友共同设立的。已评选了九届。2012年11月28日,“地球奖”颁奖仪式在京召开,共有20名个人和5个集体荣获第九届“地球奖”称号。
第九届“地球奖”颁奖,获得集体奖的:奖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小箬尚格小学;电视栏目环保前线;人文生态实践团队;北京市新英才学校;辽宁省盘锦市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小学。人民日报,孙秀艳;新华社,顾瑞珍等传媒人士获得了地球个人奖。地球奖旨在鼓励环境保护的奖项。
经多次与国内环保人士探讨、协商,香港地球之友终于在一位环保有心人的全力资助下,于1996年9月20日,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设立《地球奖》。截至2007年,已举办了十一届《地球奖》,共奖励了超过300位国内环保英雄、模范人物,产生了巨大影响力,并为中国的环保工作作出重要项献。
奖项
2.1 《地球奖》分四个奖项类别:教育奖、新闻奖、综合奖和青少年奖。
名额
2.2 评奖名额:每年评选获奖人员最多10名,宁缺勿滥。
奖金
2.3 奖金数额:奖项部分不分档次,每个获奖单位给予奖金二万元人民币,并获发奖状及证书。
评选范围及对象
3.1 以往得奖人不得再申报
3.2 以往落选者则可在来届继续申报
3.3 凡在环境新闻、环境教育及社会其它领域从事环保工作和环保活动连续五年以上的个人,或三年以上的青少年团体均可被提名参加评选。
3.4 奖项
《新闻奖》评选范围是中央新闻单位(报纸、广播、电视);中央各部委新闻单位;各省、市、自治区新闻单位、市级以上主办的环境报。凡在以上新闻单位从事环境新闻报道工作的编辑、记者均可参加评选。
《教育奖》评选拟在全国大、中、小学校、科普部门(含各类少年宫)以及有关方面主要从事环境教育的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
《青少年奖》青少年奖评选范围包括学校、班级、活动小组或学生社团。
《综合奖》评选在不属以上三类评选范围之其它环境工作者。
申报程序
申报者需要填写《地球奖申报表》,并按要求由2个以上推荐单位或3个以上知名人士签注意见后,一式15份在截止日期前寄至地球奖秘书处,申报表格可从秘书处取得。
评选条件
5.1 积极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有强烈的责任感,敬业奉献、事迹感人,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或某一领域的环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
5.2 作品产生较大影响,有利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公众好 评和有关部门重视,促成环境问题解决的优秀新闻工作者;
5.3 在环境教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终生献身于环境教育并作出较大成绩的优秀环境教育工作者。
5.4 在经济、科技、文化等社会领域,长期热心环保事业,组织参加环保活动,促进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有显著成就者;
5.5 努力学习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开展有特色的环保科技、宣传等活动,在同地区、同类型学校中有较大影响的学校、班级、活动小组或学生社团(青少年奖以在校学生为主体,以集体奖为对象)。
组成机构
为保证《地球奖》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设立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
6.1组织委员会
由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香港地球之友的代表组成,负责领导评奖工作,为评奖最高权利机构。
主任:
解振华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
副主任:
王玉庆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
吴方笑薇 香港地球之友总干事
委员:
商慧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
许正隆 中国环境报社社长
刘国正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教办主任
6.2评审委员会
评审方法:经充分协商讨论,最后以投票方式进行终评,获 奖者过半数票即可当选。
6.3秘书处
秘书处对组织委员负责,其职责主要是拟定评奖工作章程、奖励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奖,共奖励了超过300位国内环保英雄、模范人物,产生了巨大影响力,并为中国的环保工作作出重要项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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