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火灾
因地震引发的火灾
因地震引发的火灾。燃煤起火、燃油燃气爆炸起火是地震火灾的主要原因。地震火灾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地震的主要次生灾害。
词条释义
学科:自然灾害与防治
词目:地震火灾
英文:fire disaster of earthquake
释文:如1906年4月18日美国旧金山发生8 3级地震,一刹那问有50多处起火,很快全城陷于烈火硝烟之中。由于道路被瓦砾、人群堵塞,供水系统瘫痪,无法消防灭火,以致连烧三天三夜,最后在火区外围用炸药炸出一条隔离带,才阻止了火势的蔓延。市区10 6平方千米的2 8万栋房屋被烧毁,死亡700人,直接经济损失3 5亿美元(约合现今50多亿美元)。
地震火灾对策
一、地震火灾的发生
从过去地震火灾发生的情况看,虽然因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理位置及当地生活方式、地域特性等不同,但基本上都是由于使用电、气不慎,或者危险物品管理不当所引起的。
1.易燃易爆场所引起的火灾
易燃易爆场所由地震引起的火灾主要有: (1)各种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经营的企业场所;(2)各类加油站、液化气站;(3)炼油厂、酒厂。
2.生活设施引起的火灾
主要指地震致使建筑物遭破坏而倒塌,生活用煤气罐和天然气管道遭破坏出现泄漏,遇炉火、电火等火源后引起火灾;震后,灾民居住的防震棚多由芦席、油毡、竹竿、塑料布等可燃材料搭建,因停电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一旦失火,极易蔓延,形成重大火灾。
3.汽车、火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碰撞引起火灾
行驶或停靠的汽车等交通工具,在地震时与外界相互碰撞,导致自身和所载物品起火,极易引发周围建筑和设施起火。
4.电线、电器引起的火灾
地震突然发生,往往引起遍布城乡的电线短路,产生电弧、火花,短路电流又会引起导线过热和相关电器过载而起火。
5.其他情形引起的火灾
地震产生的裂缝致使地下可燃气体逸出,遇明火后引发火灾,如甲烷等。我国1975年辽宁海城地震和1976年唐山地震都曾发生过这类火灾。
二、地震火灾的教训
(1)强度大的地震致使房屋等建筑物倒塌后,火源处理比较困难,次生灾害增多。
(2)通讯不畅,不能及时报警。
(3)消防部门因建筑物倒塌、消防车辆受损,影响消防战斗力;消防道路因建筑物倒塌导致的交通不畅而受阻,延误灭火时机;地震后火灾同时多处发生,导致消防力量严重不足。
(4)建筑物倒塌后,可燃物分布杂乱,煤气、易燃液体以及危险品泄漏、流淌扩散等,加大了火灾扑救难度。
(5)第一线指挥员因缺乏扑救地震火灾的经验,导致其应变能力和指挥能力不强。
(6)民众自救能力不强,缺乏一些基本的自救常识和方法。
三、地震火灾的防止对策
强烈地震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失,而地震引发的火灾则是最主要、最严重的一种次生灾害。由于地震火灾起火原因的多样性,起火面积大、地点多,火灾扑救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地震后消防站、消防道路、水源、通讯等设施遭到破坏,给灭火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这些都决定了扑救地震火灾,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预防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预防地震火灾应坚持的原则
1.平时与震时相结合
由于地震火灾的特殊性,如果在发生了地震火灾后才采取措施,往往受当时条件的限制,难以奏效,因而平时下足功夫,做好准备,才是最有效的办法。
2.整体与局部相结合
地震火灾既具有“火灾”的特性,更受地震特定条件的制约,在制订地震火灾预防对策时,应把握地震的特定环境,将灭火、救护、抢险等救灾行动一并考虑,这样才能在实战中取得实效。
(二)震前防范措施
(1)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城市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设防标准和预防地震灾害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地基处理、结构平面、高度限制、材料强度以及联结部位或薄弱环节等整体性能上充分考虑城市安全,处理好在震时对城市消防安全威胁最大、危害最甚的若干问题。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严重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工厂企业、物资仓库、车站码头等应有计划地从城市人口稠密区域、城市上风向迁至安全地区。在人员密集的小街小巷、商店、繁华地区和大型公共建筑附近,应有计划地逐步改建、拓宽马路,增设广场、绿地,提高建筑的防火性能,增建消防水源和提高城市消防站的抗震能力,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消防设施,必须进行抗震加固。同时,还应结合城市绿化,设置区域性防护隔离带,最大限度控制和缩小非常时期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
(2)对用火、用气设备的检查。根据地震火灾发生的原因,事先了解用火、用气设备的危险性,实施检查或采取预防措施。主要检查:①用火、用气设备本身是否固定,有无翻倒的可能;②用火、用气设备周围有无可燃物,有无可能翻倒的物体,有无用不燃材料设置的安全防火分区;③有没有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及燃料的自动切断装置,其装置能否正常运转。④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一是对火炉、锅炉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二是加固用火、用气使用设备,防止翻倒或落下;三是对用火、用气设备周围进行清理。
(3)对危险晶设施的安全管理应采取与危险品性质相适应的安全措施。主要检查:①是否会因地震而溢出;②是否设置在安全场所;③对高架罐是否采取了防倒措施;④输油管等的缓冲装置性能是否良好。
(4)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1999年,我国台湾地区大地震发生后,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当地义勇消防队无法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救灾能力,对扑救地震火灾尤其是初期火灾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5)制订防灾计划和联合救灾行动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防灾计划包括:①明火使用规定②危险品、有毒物品、高压气体的安全管理措施;③火灾预防及扑救初期火灾计划等;④确定逃生场所,学会逃生、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以及一些简单的救护措施。
各单位专(兼)职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震期内的消防、救护、抢险等救灾行动预案。并按照制定的预案,进行模拟演练。在演练中,既要综合考虑本单位的救援力量,必要时还要考虑外单位的增援。外单位增援的力量要按预定方案及时补充,相互间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救援合力,切实担当救灾行动中一股不可缺少的力量。
(三)震后火灾的预防
震区的火灾,震时多因火源处理不当,或因用火设备毁坏而失火;震后则因绝大多数防震棚管理不善而失火,或因工厂恢复生产后对炉体、烟囱及电路检查不严而造成火灾。
(1)建立统一的地震时期指挥体系。建立统一的指挥体系,使有限的力量发挥更大作用,保证指挥体系的正常运转。切实抓好无线电台的组网体系建设,备好自身发电、供电设备。同时明确地震时期的指挥分级体系和各级代理指挥员,必要时划分指挥片,建立预备队。地震发生后,及时利用无线指挥系统清点人员伤亡情况,掌握灾情,并及时报告。对扑救地震火灾要贯彻“先重点,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合理调配力量,及时发动受灾干部职工进行自
救、互救。
(2)切实做好防震棚的防火工作。防震棚一般是由易燃材料搭建而成的,在搭建时,棚与棚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留出一定的消防通道。棚内的火炉、火炕或火墙与木板隔离墙之间应保留半米以上的距离,棚内电线要由专业电工统一安装。每户都应准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火砂箱、水桶,义务消防队使用的器材要集中存放。同时,每个区域都要制定相应的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知识的宣传,及时进行消防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发生强烈地震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用火和用电设备、电气线路和油罐、气罐、输油、输气管道进行检查、抢修,对地震时“渗”、“漏”、“流”和扩散出危险品的地区,要马上设置警戒,严密控制火源火种及行人车辆接近,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起火蔓延。
(4)加强值班巡逻。对要害部位要设专人看守,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2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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