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役法
李氏朝鲜的财政税收制度
均役法指的是李氏朝鲜 (公元1392—1910年)的财政税收制度。1752年开始实行,旨在保证军需充足,收支均衡,减轻税收并试图使人民负担平均化。此法实施后,农民在形式上减轻了军布的负担,但却增加了田税的缴纳。此外,渔民、盐民还增加了渔税、盐税、船税的开支。
具体做法是,对原先以缴纳布匹代替兵役的人头税“军布”减半征收(由两匹一年减为一匹) ; 过去被王族及其他权门势家私占的渔税、盐税、船税改由政府征收; 在结米、结钱的名 目下,增收田税,以补充因军布减半征收所造成的财政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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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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