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采矿简称坑采。用地下坑道进行采矿的总称。一般适用于矿体埋藏较深,在经济上和技术上不适宜
露天开采的矿床。
释文:用地下巷道工程把矿体划分为井田、阶段、矿块(或采区),以矿块作为基本同采单元进行的开采工作。矿块的开采,包括矿块的采准、切割和回采工作:采准工作是指在矿块内开掘采准、切割巷道,以便建立矿块内的行人、
运输、凿岩、出矿、通风等条件;切割是指已完成采矿准备工作的矿块内,为大规模回采矿石、开辟自由面和初始工作空间等,进行拉底、扩漏、切顶、开掘切割槽等工作;回采是指在完成上述工作的矿块内进行采矿,包括落矿、出矿和地压管理等三项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