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贸易
贸易术语
城乡贸易是建立在城乡的经济分工基础上,城乡之间的贸易可以实现要素的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促进二者经济共同发展,而通过其贸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者说其贸易所产生的共同利益在城乡之间的分配会因要素的不同市场属性、技术属性、交易制度的安排而产生不同的结果。
物质内容
城乡贸易的物质内容及其演变城乡贸易的物质内容,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发展丰富的,从一般意义上认识,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阶段。现代工业形成以前,城乡贸易主要表现为城市生产的手工业品与乡村生产的农产品之间的贸易;现代工业形成以后,则主要表现为城市生产的工业品与乡村生产的农产品之间的贸易。
现代工业形成以前,城乡贸易主要表现为手工业品和农产品的交流。必须指出的是,在商品经济缓慢发展的传统社会,并不是所有的手工业品都由城市集中生产和提供,一是自给自足的农民能自己生产一部分,如简单的服饰、就地取材加工的某些农具等;二是乡下分散的专业或兼业的手工业者提供一部分,如某些铁制农具和刀剪就可能由乡下散居的铁匠供应。农民依赖城市供给的手工业品数量、品种并不多,主要集中于一些农民与乡村手工业者无法制作或制作很不经济的产品。那时的城市主要是手工艺品、武器装备、朝廷官服、精致首饰、金属制品、陶瓷及计量器具的生产中心,其中武器、官服等并不形成市场供应,供应市场的手工业产品中亦有相当部分为城市自身人口消费所需,只有一部分农民需要的产品才被卖给农民,或者由农民进城购买,或者由商贾转运乡下再售给农民。农民购买的产品主要是其生产、生活必需的器具和制品,乡下的地主富绅也有一定规模的奢侈品需求。
从世界范围考察,现代工业发端于欧洲18世纪中叶的第一次产业革命,第一次产业革命是以蒸汽机的应用为标志的工业革命。此后人类社会又经历了几次产业革命,经历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至今已进入后工业化的知识经济时代。产业革命发展过程是传统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改造与现代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手工业被改造为现代制造业,同时在产业革命过程中又催生了大量的新型工业门类,当今世界的主要物质财富就是由工业发展创造和积淀而成。传统农业在产业革命过程中也得到根本性改造,农业的生产要素、装备条件、经营方式和产出效率发生革命性变化,产出商品化、区域专业化和经营企业化成为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在产业革命过程中,现代流通业、现代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城市也得以建立和发展。产业革命不仅是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层面的革命,也带来了社会运行方式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革,导致了新型的城乡分工和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了乡村人口向城市的持续转移。城市的经济功能更加显著,往往同时兼具一定区域内的制造业、流通业、服务业和科技文化中心的功能;同时不同城市之间在产业发展上出现分工的差异,进而出现相邻若干城市的集群性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现代社会城乡贸易的物质内容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而且交换的产品结构也发生重大改变。城市输往乡村的工业品,既包括农民生活需要的各种消费品,也包括农业生产所需的各种生产资料,而且随着农业集约经营发展,农业生产资料需求更趋重要。在发达国家,由于城市化水平高,农村人口比重很低,输往乡村的农业生产资料价值已远远超过输往乡下的工业消费品的需求价值。乡村输往城市的农产品,也不再以城市居民直接消费的原形产品为主,其原料性产品输出的意义更加重要,很多农产品必须经过城市工业Diem再转而销往各地城乡。不仅如此,由于农业区域专业化发展,各地乡村之间也产生了大量农产品的相互需求,而对这种农产品相互需求的满足也要通过城市的交易中心才能实现。再考虑到乡村工业尤其是集群式乡村工业发展因素,现代社会的城乡贸易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不再只是单向的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也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品进城和农产品下乡与之并存,当然从整体上考察,仍然以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为主流。
实现方式
城乡贸易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网络途径实现的,并借助一定的贸易主体组织实施。随着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城乡贸易的实现方式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城乡贸易实现方式,大体可分为集中化方式与非集中化方式两大类,其中集中化方式是指通过某些场地或在某段时节将众多客商吸引或组织至一起,以集中进行城乡商品交换的贸易方式。现代社会里,集中化方式主要有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品交易会、期货市场等几种。非集中化方式,是指由贸易当事人在时空上各自独立、分散进行城乡贸易活动的实现方式,包括由各类专业产销组织、中介机构、商业公司以及独立商贩等分散进行的城乡商品交换活动。
(一)集贸市场
集贸市场简称集市,是最古老的城乡贸易方式,是传统的城乡居民商品交换的主要途径。集市在一些文明古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中国的集市大约起源于殷周之际乃至更早,《易经·系辞下》中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集市的形成一般带有自发的性质,是一定空间区域内商品交换逐步经常化的必然结果。依集市地点不同,有城乡集市之分。乡村集市是乡村一定空间范围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各取所需、调剂余缺的交易场所,一般以间隔方式定期举行,如五天一集、十天一场等。在人口相对稠密和商品经济相对发展的某些农村集镇,也有常年开市的,但通常每日交易规模较小。城市的集市一般为常市,每天都开市经营。参与集市交换的不仅有销售产品的农民和手工业者,有购买产品的居民和机构,也有职业商贩。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集市是城乡贸易的主要实现载体,是城乡居民贸易交往的基本途径。我国现阶段,农村集市仍是我国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就地销售的重要途径,而城市居民消费所需的蔬菜、水果、肉食禽蛋、水产品乃至粮食、植物油等农产品,也有相当部分直接购自集贸市场。当然,从总体上说,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达程度逐渐提高,集市在城乡贸易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是趋于下降的。
(二)批发市场
批发市场是集中进行批发交易的专门场所。批发市场是商品流通规模化、专业化和远程化发展的结果,一般在传统集贸市场发展基础上升级而成,当然也有一些是人们根据商品流通发展需要而专门组建的产物。批发市场一般以即期现货交易为主,兼有部分远期订单交易。在我国现阶段,有的批发市场还处在由集贸市场向批发市场发展转型的过程中,批零兼营即是这种过渡型市场的基本特征。批发市场有多种类型,既有产地批发市场、中转地批发市场、口岸批发市场和销地批发市场之分,又有综合型批发市场和专业型批发市场之分,还有拍卖型批发市场和传统的对手洽谈型批发市场之分等等。批发市场网络的形成与发展对城乡贸易,特别是跨地区的城乡贸易极为重要。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功能批发市场相互支撑相互衔接,构成一个完整的批发市场体系,在城乡贸易乃至整个社会流通过程中发挥着商品集散中转枢纽和价格导向作用。就我国现阶段情况看,城乡居民生活需要的农产品和日用工业消费品,约有1/2至2/3的商品在流通过程中至少要经历一次批发市场交易。批发市场的客商主要以生产商、加工用户、批发商、代理商和零售商为主,他们通常都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批发市场对农产品流通尤为重要,通过批发市场的商品集散和价格导向功能,将大量独立分散的小农户和社会大市场联结起来,使之有效纳入整个国民经济运转,推动农业进步和商品经济发展。和我国农户目前多以分散方式进入批发市场不同,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农业生产者是以合作社或购销联合体方式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为切实增强农民在城乡贸易中的话语权,中国农民有一个组织化程度亟须提高的问题。
(三)商品交易会
商品交易会又称贸易博览会,一般设在经济中心或交通中心城市,由行业性组织定期召集举办,通常每次都有一定的会期持续时间。商品交易会一般只从事批发交易,但也有部分交易会兼具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双重功能,但以批发交易为主。从整体意义上认识,商品交易会是对批发市场功能的放大,是交易规模更大与辐射空间更广的批发市场。与一般批发市场比较,商品交易会有几点显著不同:其一,交易会通常间隔时间举行,且间隔时间较长,往往一年或半年举行一次,如中国糖酒交易会、钢材交易会等,国际上的某些交易会甚至几年才举行一届;而批发市场则往往常年开市。其二,交易会举办地一般并不固定,经常是若干中心城市轮换举行,有比较规范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但也有某些交易会固定在某个城市,如中国山东寿光蔬菜博览会等。而批发市场设置地点一日确定,往往就不再变换。其三,交易会一般以远期契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比重较小;而批发市场通常以即期现货为主,远期交易比重不高。其四,商品交易会规模更大,客商来源更广泛,商品组合深度更深、品种更全,但服务功能较少,往往只提供较单一的商品展示和签约服务。批发市场由于常年举行,客商来源相对较固定,虽平均每日交易规模较小,但全年累计成交额仍较大。批发市场大都有较完善的条件和设施,能为商品交易提供配套的鉴证、代理、融资、物流等专业服务。
(四)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一般以特定的商品交易所名义存在,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严格规范的运行规则。期货市场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批发市场,是批发市场发展的高级形式。从世界范围考察,期货市场最早形成于19世纪40年代的美国,经过一百多年发展,至今已遍及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及主要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我国设有上海、郑州、大连等三个期货交易市场,交易品种也较欧美国家少。期货市场的直接交易对象并不是现实的产品,而只是标准化的远期商品合约。期货交易通常采用委托方式,除少数大公司在期货市场拥有独立交易席位外,其他企业和个人只能委托场内的经纪公司代理交易。期货交易参与者主要是两类当事人:一类是商品交易的实体商,如制造商、加工用户和中间商,他们参与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市场风险,或是为了稳定销售收益,或是为了锁定经营成本;另一类是投机商,投机商参与期货交易目的是企求投机获利,赚取合约买进卖出时的差价。投机商是期货交易风险的承担者,正是由于大量投机商的参与,才使得实体商的远期交易风险得以转移。由于期货市场上存在大量买空卖空的投机交易,因此其成交总额中很多并不代表真实的商品流转,根据国际上的经验,期货市场中只有2%左右的交易额最终实现了实物交割。虽然实际交割比例不高,但期货市场对整个社会的意义却十分重大,期货市场具有的“转移风险”和“发现价格”两大基本功能,不仅对稳定社会流通秩序有利,而且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对农户分散化经营的农产品而言更是如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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