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指大气、水、土壤、城乡规划建设和生活居住条件等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与人体健康的关系。环境卫生的优劣好坏,其判定标准就是城市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否有益于人体健康,具体而言就是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改善、控制和消除,以及环境中的有利因素是否得到充分利用。
(2)劳动卫生。
劳动卫生亦称生产卫生,指生产劳动场所和活动过程中诸因素对生产劳动者的健康的影响,以及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和预防职业病所采取的各种卫生措施。如在生产劳动场所安装通风、降温、保暖、除尘、排毒等设备,根据需要提供各种个人防护用品,进行不定期健康检查及职业病的防治和观察,制订并执行卫生标准等。
(3)生活卫生。生活卫生指家庭、社会活动公共场所和日常生活中诸因素对人们健康的影响,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卫生观念和卫生习惯,以及为预防疾病和传染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养成良好习惯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如除“
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臭虫)群众性清洁卫生、种疫苗、卫生宣传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