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动人口,是指非城市常住户口而暂住或滞留在城市的人口。从我国公安部门统计城市暂住人口的时间标准来看,城市暂住人口是指在一个城市居住三天以上的人口。
城市流动人口可分为正常流动人口和非正常流动人口两大类。
正常流动人口包括探亲访友、旅游、求学、公务、劳务等类型的外地人员;
非正常流动人口则包括盲目流入城市的无业游民、乞丐、逃避计划生育的夫妇,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和逃避通缉的罪犯等。
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现状,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流动人口规模大,一些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甚至超过了常往人口;第二,经济性流动人口比重高,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形成了大规模的“民工潮”;第三,人口流动周期长,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滞留时间普遍加长;第四,经济发达城市流动人口增长幅度较大,且流动人口的构成日趋多样化。
城市流动人口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双重影响:
一方面,城市流动人口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的急剧增加也给城市带来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搞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主要应从如下四方面着手:
(1)限制流入量与居住时间。
(2)完善法制,依法管理流动人口。
(3)区别对待,分类分片归口管理。
(4)制定规划,把流动人口纳入规划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