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指示牌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是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分类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标志
标志介绍
2003年10月,国家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划分为三类,它们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和瓶罐等,用蓝色垃圾容器收集;有害垃圾表示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用红色垃圾容器收集;其它垃圾表示分类以外的垃圾,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
垃圾类别
一级类别:可回收物(易拉罐,塑料瓶,废旧塑料制品,工作学习用纸,纸制品等),有害垃圾(医疗器械,电池,农用塑料膜,食物残渣,病害霉变食物,生活污水,电子产品)大件垃圾(废旧家用电器,建材垃圾,废旧汽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可堆肥垃圾(剩菜剩饭,动物粪便,农业种植丢弃物)其他垃圾(纺织品,生活用品等)。
二级类别:织物(丝织品,棉纺织品,化纤织物,其它织物),瓶罐(铁制,塑料制,铝制),厨余垃圾(食物废渣),电池,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玻璃制品,玻璃罐等)。
三级类别:
参考资料
塑料瓶底标示.百度.2015-07-30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9 00:26
目录
概述
标志介绍
垃圾类别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