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是指职工在患病时,能以其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
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
超过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超过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款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属基本医疗范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由此可见,医保是有一定范围的,超过规定范围的药品及服务项目不予支付。
2019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说,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