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
职工在患病时能以其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
基本医疗是指职工在患病时,能以其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
包含内容
参保职工患病治疗时,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提供的是: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的治疗,
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内的费用。
超过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超过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款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属基本医疗范畴,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由此可见,医保是有一定范围的,超过规定范围的药品及服务项目不予支付。
发展情况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2025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说,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05 10:05
目录
概述
包含内容
发展情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