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是基本建设分年直接实施计划。它是根据基本建设中期计划确定的分年度任务。批准的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与概算,结合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计划年度的建设条件而制订的年度基本建设执行计 划。主要包括计划年度的建设规模、投资方向、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和预期效果等指 标。它是在对计划年度的生产能力和潜力进行分析研究,对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具体平衡的基础上制定的。其计划任务和有关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比较具体、细致、准确。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是由中央和地方、部门和单位分别编制,在此基础上经过审定,汇总后成为国家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由于编制单位不同,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详尽程度也不完全一致。
其内容一般包括:(1)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指以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和运用为对象所编制的计划,是基本建设年度计划的主体部分,其核心是确定好计划年度的基本建设投资额。(2)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即按年度基本建设具体内容编制的计划。主要反映计划年度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规模、内容和进度安排,以及有哪些项目在计划年度内竣工投产,能提供多少生产能力或效益等。(3)新增生产能力和新增固定资产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新增生产能力和新增固定资产的数量,交付使用的期限,交付使用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比重等。(4)必要的文字说明,主要是阐明计划编制的依据、有关指标的平衡情况和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等。我国基本建设年度计划一般采取“两上两下”的办法进行编制和审批,即自下而上提出建议数字、自上而下颁发年度投资控制指标,再自下而上编制计划草案,最后自上而下批准下达计 划。经过批准的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是建设单位具体安排全年基本建设工作和编制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建设银行分配投资,办理基本建设拨款或贷款,实行投资监督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