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异名
同物异名
基本异名或称同物异名,在生物分类学上,是表示用来指称同一分类单元(taxon)的不同命名,此用词在动物学与植物学上的用法不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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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学在动物命名上,异名是指用来表示同一个分类单元的不同命名,例如两个指称同一物种的名称。在动物命名规则中,首先发表的名称叫做“首异名”(seniorsynonym);而其他后发表的则称作“次异名”(juniorsynonyms),后者一般是不被采用的名称。
假如各个异名皆可明确对应同一分类单元,则是一个“客观的”(objective)异名;例如当它们指称同一项描述,或同一个模式标本时。其他的异名则是“主观的”(subjective),因为这些异名还有争议空间,不同的学者可能对同一个名称所代表的特征变异范围有不同的看法。
植物学在植物命名上,异名是指一个“可用来指此分类单元的植物学名”,植物的异名并不单独使用,而是总以“某某的异名”方式出现。在植物学上,异名可以是:
“同型的”(homotypic)或称“命名上的”(nomenclatural):对象是同一个模式标本。例如Pinusabies与Piceaabies拥有同样的模式标本。假如后来确立Piceaabies为正确命名,那么Pinusabies就变成Piceaabies的“同型异名”。“异型的”(heterotypic)或称“分类学上的”(taxonomic):对象是不同的模式标本。例如有些植物学家原本将“蒲公英”分割成多个物种,每一个物种命名时都对应各自的模式标本。假如后来“蒲公英”变成一个可指称所有这些物种的单一物种Taraxacumofficinale时,那么所有其他物种名称全部都是Taraxacumofficinale的“异型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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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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