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停战协定
1933年签订的协议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北平军分会参议、中日停战谈判首席代表熊斌与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于1933年5月31日在塘沽签订的停战协定。又称《塘沽协定》。这一协定停止了中国军队对日本侵略军同年三月进攻长城沿线时的自动抵抗,规定中国军队撤出长城以南大片地区,并将这一地区划为“非武装区”。
事件背景
1932年10月1日,国际联盟调查团抛出纵容日本侵略的“李顿报告书”,国民党政府竟表示大体同意。12月6日,国联讨论报告书。出于利益关系,许多国家采取了对日绥靖政策。1933年1月15日,美国新任总统F.D.罗斯福向各国发出美国不承认满洲国的通告,表达出对日本的强硬态度。此后,国联的态度也变得强硬起来,并于2月14日通过了19国委员会要求日本军队撤退到满铁附属地和确认中国对满洲的统治权的报告书。日本陷入外交困境。2月17日,日本公开反对国联的报告书,并于3月27日宣布退出国联。4月,日军进攻华北。5月,占领了通州。国民党政府对侵入华北的日军继续采取不抵抗政策,由何应钦出面派熊斌与冈村宁次谈判并签订该协定。
协定内容
共5条。主要内容有:中国军队撤退至延庆、昌平、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不得越该线,不得有挑战和骚乱行为;日本军队为确认第一项之实行情形,随时用飞机及其他方法以行视察,中国方面应给予保护和方便;日本如确认中国军队遵守上述规定,不再越线追击,日本自动归还长城一线;长城线以南地域治安由中国警察机关负责。
后果
该协定实际上默认了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三省和热河的合法性,并承认冀东为“非武装区”。该协定使日本帝国主义巩固了在华攫取的利益,助长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
历史影响
《塘沽协定》的作用在于它为“华北自治运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给日本策动“华北自治运动”以口实。
1935年5月,日本向国民党政府发难,其借口之一就是指责河北省遵化县接济了孙永勤的抗日“民众军”,违反《塘沽协定》,妨碍战区之治安。6月初,日本陆军部和外务省分别向日本驻军和驻中国外交机构发出训令,指示处理华北交涉问题时,应以华北停战协定(即《塘沽协定》)为基础。10月,日本一面加紧策动华北的实力派人物,一面提出各种无理要求,为“自治运动”扫清障碍,其中特别强调要“彻底实行华北停战协定和何梅协定”。
第二、使日本在华北取得一个基地。
《塘沽协定》在冀东划出一个“非武装区”,冀东便成为日本从政治经济两方面推行分裂计划的基地。
在政治上,殷汝耕根据《塘沽协定》的特殊规定,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开展“自治运动”,还欲以冀东为据点,实现分裂华北的阴谋。
在经济上,日本以履行协定为名,把非武装的要求由陆地延伸至海上,从只适用于正式军队扩大到海关巡逻船。由此解除了海关的缉私武装,并以冀东为据点,大肆进行走私。
第三、使日本获得危及华北的种种特权。
《塘沽协定》本身规定日军有权用飞机及其他方法对中国军队的撤出进行监督,这给予了日本侵略者在华北采取任何军事行动以法理依据。签约双方还就所谓该协定的善后问题的处理举行过多次谈判,使其内容除原有的五项条款外又有新的增加,中国军队撤出战区后,不得越线进入,而日军却占据要津。
第四、日军借机提出通车、通邮、通航问题,迫使国民党南京政府在实质上承认了“满洲国”。
在《塘沽协定》的善后问题处理的会谈中,日本借机提出通车问题,1934年7月1日开始通车。通邮问题的谈判也随之实现,并于1935年1月10日开始通邮。通航的协定虽在1936年10月17日签订,但其现实存在却始于《塘沽协定》以后。通车、通邮、通航的实现,在实质上承认了“满洲国”,使日本向后续一系列计划迈出关键的一步,这也正是“华北自治运动”的目的之所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22 12:12
目录
概述
事件背景
协定内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