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时代后期,为了适应当时社会发展和对外扩张的需要,增强罗马的实力,调整社会内部关系,第六王塞尔维乌斯实行了一系列改革。
具体内容
建立新部落
建立新的地域部落,代替原来按照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3个氏族部落。
塞尔维乌斯把罗马分为4个城区部落,又把罗马的乡村分为15(或16)个乡村部落。
同时,在新建的地域部落中,设置管理机构,负责公民登记、征兵、征税和摊派徭役。
凡在地域部落登记入册的自由民,都获得公民权。于是,广大平民、大量的外来移民和被释放的奴隶等,因被吸收进所在的地域部落而加入罗马公社。这就拆毁了人种和血缘关系的藩篱,促使公社内外的自由民融合起来。这不仅打击了氏族制度,而且大大增加罗马公民的人数,壮大了罗马公民集体的力量。
普查公民财产
对公民及其财产进行普查,在此基础上,按财产多寡把公民划分为5个等级,并确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据说,5个等级的财产资格分别为10万、7.5万、5万、2.5万和1.1万(或1.25万)阿斯。财产低于第5等级的列作等外,称为无产者。
各等级提供数目不同的百人团,其中17—46岁的年轻者和47—60岁的年长者所占百人团的数目,各为一半。第1等级出80个,第2、3、4等级各出20个,第5等级出30个。第1等级中最富有者还组成18个骑兵百人团。此外,另有5个非战斗性百人团,其中,工匠、乐师和号手各占2个,无产者只有1个森都利亚。
各等级的森都利亚都自备武器、装备,第1等级配备着全套武装【 护胫、胸甲、护板(clipeus)、枪(hastae)】,第2、3等级依次减少,第4等级为轻装步兵,第5等级只有投石器。
新公民大会
森都里亚大会产生后,
库里亚大会在政治上便失去作用,它拥有的权力逐渐转归森都里亚大会。
森都里亚大会实行集体投票制,每个百人团只有一票表决权。投票顺序先是骑兵,后是5个等级依次进行。第1等级公民拥有98个百人团,超过总数之半,控制着大会的多数票,如果他们投票一致,表决即告终止。
因此,富有公民在居民中虽占少数,他们在森都利亚大会中却居于统治地位。
历史影响
塞尔维乌斯改革以地域为原则,取代血缘原则划分居民,加速了氏族血缘关系的瓦解,使原来处于氏族之外的“平民”在百人队大会上享有公民权,成为罗马公民,从而扩大了统治基础,巩固了罗马在拉丁姆地区的地位,也基本上完成了罗马由氏族制度到国家的过渡。
同时,按照财产划分公民等级,并且把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造成第一等级掌握会议的多数票,数量超过其他等级票数的总和,促成新的贵族与平民等级的形成。
塞尔维乌斯改革是王政后期罗马社会发展变化合乎规律的产物。
按照地域和财产原则来划分、组织和管理所属居民,与氏族制度格格不入,分明是阶级社会的制度。
在森都利亚组织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罗马公民公社,实行财产资格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无疑具有崭新的性质,它实际上是社会阶级和等级分化后,有产者重新组合起来和实行统治的组织形式。
同时,塞尔维乌斯不仅设立森都利亚大会代替库里亚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而且还改变以氏族制度为基础的武装力量,在地域和财产原则基础上创建了公民兵,以此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重要体现,来维护新生的国家。
所以,塞尔维乌斯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产生。正如恩格斯所说:
“这样,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被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