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视节目
电视节目
境外电视节目是指供电视台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以下称境外影视剧)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其他各类电视节目(以下称其他境外电视节目)。
基本释义
【释义】是指供电视台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统称境外影视剧)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其他各类电视节目(统称其他境外电视节目)。
相关规定
根据2004年6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称广电总局)负责境外影视剧引进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的审批工作。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受广电总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境外影视剧引进的初审工作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引进的审批和播出监管工作。
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的监管工作。”
该规定明确提出:“未经广电总局和受其委托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的境外电视节目,不得引进、播出。”
“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
“引进境外电视节目应严格把握导向和格调,确保内容健康、制作精良。
境外电视节目中不得载有以下内容:
(一)反对中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中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中国国家秘密、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或者损害中国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中国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中国民族团结,或者侵害中国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中国社会秩序,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中国社会公德或者中国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等项。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7 20:27
目录
概述
基本释义
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